四川程女士日前在自媒体上发文称,其在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时,发现其在浦发银行(600000,股吧)成都分行有两笔600万元贷款,虽然显示已经还清,但“本人并不知情”。
对此,浦发银行回应表示,该行对此高度关注,并立刻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。
经查,程女士于2011年向浦发成都分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600万元,期限1年,用于汶川某电容冶炼公司的生产经营,程女士为该公司股东之一。2012年该笔贷款到期后,续贷一年。
浦发银行称,该两笔贷款的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,以及个人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,上述贷款在存续期间均按时付息、到期结清,无逾期欠息情况。
该行还表示,司法鉴定机构7月30日出具的《鉴定意见书》结果显示,上述贷款的《借款申请书》、《个人信贷业务谈话调查记录》等材料上的署名字迹与程女士2020年6月、7月分别提交成都分行的《申请》、《异议申请书》等材料原件上的署名字迹是同一人书写。